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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(2026年第16号)

2026-03-25
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(2026年第16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三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,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《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(扣缴税收款项适用)》。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《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(扣缴税收款项适用)》。

联系方式: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金磊 0411-82332071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

2026年3月25日
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(扣缴税收款项适用)公告送达名单

序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文号
1大连时利和物流有限公司9121028206440344X2大税一稽强扣〔2026〕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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